一、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
(一)中央、市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
2024年度中央、市级下达我县“三支一扶”人员经费专项转移支付83.51万元、劳动保障监察“两网化”网络运维经费专项转移支付30万元、工伤调查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(工伤、病退)工作经费转移支付28.2万元、事业单位(教育、卫生除外)人事考试工作经费转移支付110万元、“三支一扶”人员经费(工资及社保)专项转移支付64.26万元、社保大厅协管经费(工资及社保)转移支付2.85万元、人力社保能力建设转移支付170.78万元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转移支付402.91万元、养老社会保险机构专项补助转移支付2万元。全年共下达中央、市级专项转移支付894.51万元。
(二)县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
1.“三支一扶”人员经费,县内分解下达83.51万元,其中年初预算109万元(37万元中央级资金、72万元市级资金),年中追加13万元市级资金,年末县财政收回38.49万元两年内未支付项目资金。
绩效目标:保障“三支一扶”人员工作生活补贴,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,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、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。
2.劳动保障监察“两网化”网络运维经费,县内分解下达30万元。
绩效目标: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,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“两网化”管理(网络化管理、网格化管理)体系及管理机制,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,消除劳动保障监管盲区,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,提升政府在人力社保领域的社会管理能力。
3.工伤调查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(工伤、病退)工作经费,县内分解下达28.2万元。
绩效目标:工伤认定、工伤鉴定及病退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开展有序、成效良好,服务对象满意度≧90%。
4.事业单位(教育、卫生除外)人事考试工作经费,县内分解下达110万元。
绩效目标:满足全县事业单位(教育、卫生除外)用人需求。
5.“三支一扶”人员工资及社保经费,县内分解下达共64.26万元。
绩效目标:保障“三支一扶”人员的工资、社保缴费等。
6.社保大厅协管经费(工资及社保),县内分解下达2.85万元。
绩效目标:严格执行相关政策,保障工资及时、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、足额缴纳,预算编制科学合理,减少结余资金。
7.人力社保能力建设经费,县内分解下达170.78万元。
绩效目标:组织实施全县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,保证全县退休职工退休后,定期开展退休干部文体及慰问活动,强化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;对忠县“鸿雁计划”人才实行政策奖补;完成人社服务大厅场所标准化建设。
8.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,县内分解下达402.91万元。
绩效目标:通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,达到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的目的。
9.养老社会保险机构专项补助,县内分解下达2万元。
绩效目标:失业人员待遇发放及时、到位,保证失业领金人员按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,确保社会稳定,帮助失业人员在就业之前,生活水平得到基本保障。
二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
(一)资金投入情况分析
1.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。
2024年全年共下达项目经费1191.1万元,其中中央、市级专项转移支付894.51万元:下达“三支一扶”人员经费专项转移支付83.51万元、劳动保障监察“两网化”网络运维经费专项转移支付30万元、工伤调查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(工伤、病退)工作经费转移支付28.2万元、事业单位(教育、卫生除外)人事考试工作经费转移支付110万元、三支一扶人员经费(工资及社保)专项转移支付64.26万元(县级资金173.98万元,项目合计238.24万元)、社保大厅协管经费(工资及社保)转移支付2.85万元(县级资金38.61,项目合计41.46万元)、人力社保能力建设转移支付170.78万元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02.91万元(县级资金84万元,项目合计486.91万元)、养老社会保险机构专项补助转移支付2万元。
2.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。
全年执行779.17万元,整体执行率65.42%,其中中央、市级专项资金执行482.58万元,执行率53.95%。
(1)“三支一扶”人员经费。全年执行8.51万元,执行率10.19%。
(2)劳动保障监察“两网化”网络运维经费。全年执行30万元,执行率100%。
(3)工伤调查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(工伤、病退)工作经费。全年执行28.2万元,执行率100%。
(4)事业单位(教育、卫生除外)人事考试工作经费。全年执行110万元,执行率100%。
(5)“三支一扶”人员经费(工资及社保)。全年执行238.24万元,执行率100%(中央、市级资金全年执行64.26万元,执行率100%)。
(6)社保大厅协管经费(工资及社保)。全年执行41.46万元,执行率100%(中央、市级资金全年执行2.85万元,执行率100%)。
(7)人力社保能力建设经费。全年执行63.78万元,执行率37.34%。
(8)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。全年执行256.98万元,执行率52.78%(中央、市级资金全年执行172.98万元,执行率42.93%)。
(9)养老社会保险机构专项补助。全年执行2万元,执行率100%。
3.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。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资金管理。
二是建立责任机制,实行分级管理。
三是严格审核管理,落实专款专用要求。
(二)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(按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)。
1.符合条件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率。全年完成值100%,完成率100%。
2.管档设备正常运行。全年完成值365天,完成率100%。
3.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满足率。全年完成值100%,完成率125%。
4.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。全年完成值97.3%,完成率102.42%。
5.符合条件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率。全年完成值100%,完成率100%。
6.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。全年完成值100%,完成率100%。
7.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。全年完成值100%,完成率104.17%。
8.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。全年完成值97.2%,完成率102.32%。
9.服务对象满意率。全年完成值98%,完成率108.89%。
三、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
通过开展自评工作发现,我局偏离绩效目标主要是超额完成绩效目标导致的,今后我局将加强项目管理,在设置绩效目标时,加强沟通、协调,使绩效目标的设定更加科学、合理。
四、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
我局将严格按照要求,进一步强化中央、市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绩效信息公开,本次自评结果将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预算栏目向社会公示。
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5月27日